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确保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5月16日下午,学院干部人事处在行知楼三楼一会议室组织召开关于2017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题会议。院党委书记贺建华,院长刘显泽,执行院长卓佰泉,副院长吴翱翔、刘月花,干部人事处负责人吴瑛,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建筑工程系主任刘庆潭及全体评审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院长刘显泽主持。
会上,人事处负责人吴瑛分别介绍了本次参评的21名人员(其中7名认定,14名评审)的相关情况。执行院长卓佰泉具体介绍了评审条件、评审办法、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其中包括评委会工作范围、评委会委员和专业(学科)组成人员工作原则及保密规定等。三个评议小组(理工评议组、人文社科评议一、二组)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和业绩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评议,其表决结果提交评委会审议。
此次职称评审相较上一年度的政策有以下三点调整:
1.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不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要条件;
2.年度考核由提供近四年的考核表改为五年;
3.教学年课时量由160个课时增加到200个课时。
经评审委员会委员评审并投票表决,21名参评教职工均以有效票13票全票通过。为我院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