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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2016-2017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湖南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以下简称《意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44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7〕9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湖南都市职业学院对2017年度以来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编制并整理成文。全文主要包括概述、学校信息公开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9月1日到2017年8月31日。

一、概述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获取我校信息,切实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学校办学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办学行为,自2017年9月起,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

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化高校校务公开,推进高校民主管理、实施依规办学、依法治校的重要途径。学院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均高度重视,2017年以来,院系两级行政、教学机构多次组织传达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并在原院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提高工作质量、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运行体系。一是由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院长智凯强负责主管学院的对内对外信息公开和重大信息发布工作;二是指定学校行政办公室归口负责全校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事务;三是各处室、系部具体负责本部门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工作;四是学院综合服务处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情况;五是指定学院教育阳光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校内外网络和窗口举报;六是学院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站建设及信息发布的相关技术操作事宜;七是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和年度量化考核评议制度。形成了由学院党政统一领导、党委保证监督、行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具体实施、督查部门监督考核、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和工作体制机制,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广泛性、真实性和实效性。

(二)丰富公开形式

学院将门户网站作为历年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2017年2月以来,对校园网进行了扩容升级改版,增设了重大事项活动专题栏目,进一步强化了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同时,学院还综合利用各类会议、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开办学信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重点围绕我院高职办学特色、校园建设与发展、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教学科研与管理、省级示范性高校和示范性专业项目建设、校企合作交流、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毕业生校园大型供需见面会等重点工作和特色活动,主动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公开发布信息。先后在湖南日报、湖南教育电视台、红网等社会媒体发布信息70余条,在学院政务网站发布各类新闻报道近80条,各类通知、通告、决定、制度、办法等文件20余份,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广泛关注和好评。

同时,学院充分尊重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合法知情权和参与权,坚持实施重大事项过程公开机制。在加大办学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实施阳光招生、年度财务收支、加强内涵建设、人事薪酬改革、定岗定编定员、实施绩效考核等工作过程中,通过工作协调会、专题研讨会、教代会代表听证会、师生代表座谈会、致家长公开信等不同形式,先后多次面向校内外不同层面群体广泛公开征求意见,使学院各项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办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方案做到全面公开和全过程公开,使其更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此外,学院还大力推广建设“世界大学城”空间,积极推动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对学院专业技能抽查和毕业生毕业设计开展网上技术指导。开设“大学城”网络空间账户5000个,及时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得到广大师生的积极回应和大力支持。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校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6-2017学年,全院主动公开信息371条。其中,通过学院政务网公布各类信息89条,通过文件主动公开信息120条,通过简报主动公开信息37条,通过学院领导信箱处理答复相关问题125件。

这一学年中,学院召开教代会1次,党委会5次,院长办公会15次,中层干部会12次,各类座谈会19次。通过会议渠道、校际交流、领导考察汇报等形式及时主动发布学院办学特色、学院建设与发展、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教学科研成果、校企合作、省级示范性高校和省级示范性专业项目建设、教职工学生宿舍改造、土地征收及新建实训基地、教学楼、宿舍楼、薪酬体系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与绩效考核等涉及学院发展全局、关乎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50余项,处理回复教职工各类提案20余件,通过电话、短信平台、QQ群等信息渠道回复学生和家长各类信息咨询5100人次,回复上级主管部门专项咨询37人次,回复和接待新闻媒体专项咨询25人次,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上级主管部门转接个人相关投诉7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院校园网、政务网站、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和网络媒体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

2、召开教代会、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教职工大会、党员大会、新闻发布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3、印发学院党委文件、行政文件等纸质文件,或以会议纪要、事项通知、简报等形式面向全院或指定范围内公开信息。

4、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院年鉴、大事记、招生简章、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5、通过校际交流、工作汇报、项目招投标等形式公开信息。

6、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展示室、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7、其他形式实施公开。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法人治理结构、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院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学校公共资源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公共资产主题数据库等,公开学院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公寓等公共资源信息。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学院重大资源情况,学院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培训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勤工俭学管理办法,学生评先评优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新党员组织发展,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条件及评选结果,学杂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毕业生就业指导等信息。

5、学生食堂饮食服务、学生宿舍管理、学生校园文明行为规范、学生实习实训、毕业生就业创业、校园安全保卫、学生安全管理,师生户籍管理、水电设施安装维修等后勤保卫信息。

6、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立项及评选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

7、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行政办公室。本学年度内,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咨询电话或邮件的较多,但没有收到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申请。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均没有发生。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和评议,评议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网上检查信息公开内容等方式。评议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制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形式等方面。评议结果为满意。

五、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本学年度中,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于2016年12月前,先后收到部分学生和家长对学生宿舍调整事宜的相关诉求和个别学生要求退学退费等相关事宜的投诉,经学院主管领导和部门的耐心解释和政策说明,同时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上述述求和投诉均得到妥善解决,处理结果均以专题报告形式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没有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目前,我院在落实《意见》和《通知》要求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个别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重视程度不够,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有的部门在公开的信息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不够规范;有的部门信息公开条目模块不够清晰或有条目模块但无实质内容;有的部门还存在着信息更新慢,查询难。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不足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强化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学院职能处室、系部的主观能动作用,促进各部门完善信息公开途径。

(二)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广泛开辟信息公开渠道。以涉及学院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学院各部门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适时发布、及时更新。学院下一步将建设学院信息公开窗口性专栏,并规范网站建设管理,促进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畅通各种沟通渠道。建立学院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湖南都市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27日